我校教育基金会获得北京市民政局慈善组织认定
2017-11-24

 
自2016年9月开始,依照自愿申请、依法审核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慈善组织认定工作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和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》,2017年8月1日我校教育基金会被北京市民政局认定为慈善组织。
我校教育基金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,本着“规范管理、广纳资金、支持发展”的精神,严格按照教育部、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理事会的要求,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、内外联动、广结善缘、积极为学校筹募办学资金,七年来累计为学校的财政贡献超过3.8亿元,极大地支持了学校人才培养、学术研究、国际交流和基础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。基金会建章立制,规范管理,逐渐成长为一个理念先进、组织完备、体制健全、管理科学、运转流畅、公开透明的社团组织。